IT之家于十月八日披露,英国媒体《金融时报》当日称,苹果公司、Meta平台等科技企业正与欧盟展开非公开磋商,目前双方已接近达成共识,早前苹果因违背《数字市场法案》,已被欧盟处以七亿欧元巨额处罚。
有内部消息表明,两家行业翘楚正在同欧盟监管单位就多项经营事务进行收尾磋商,现阶段协商尚未达成定论,双方持续进行中,不过相关诉讼有望不久后告一段落。

IT之家报道 《数字市场法》系欧盟于二零二二年颁布的法律文件,意图将巨型网络企业界定为“守门人”,限制其市场支配力,维护数字领域内竞争环境的公正性、可及性与技术革新,针对部分大型企业制定了若干具体责任与禁止条款,诸如禁止凭借优势地位排挤其他经营主体、禁止在自有平台实施排他性措施等。
欧盟和苹果之间存在一个分歧,涉及手机应用商店的问题,此前欧盟曾责令苹果允许 iPhone 手机上的 iOS 系统具备“侧载”功能,即第三方应用商店的接入权限,苹果随后遵循了这一规定,为欧盟地区的用户解锁了相关权限,因此 AltStore Pal 这类第三方应用商店得以在苹果的软硬件生态系统中运行。

新的《数字市场法案》还明确要求,苹果公司需要将那些仅适用于自家设备的软件更新提供给其他厂商使用,苹果方面因此担忧这会引发严重的用户隐私风险,所以决定暂时取消在欧盟地区推出 iPhone 副本、AirPods 即时翻译等特色服务。
苹果公司最近在月底公布了一篇详细文章,批评《数字市场法》偏离立法本意,导致其产品使用感受下降,同时让其他厂商毫无限制地扩张,文章中明确指出:
三星在欧洲手机领域占据领先地位,中国厂商也在欧洲市场迅速扩张,然而数字市场法案仅对苹果公司有效,苹果在打造独特创新体系方面长期保持优势,并成为后来者的效仿对象,但这项法规没有促进这种创新,反而只针对苹果进行特殊规制,使得其他竞争对手能够不受限制地持续发展
而欧盟委员会发言人托马斯・雷格尼耶在当天态度坚决地反驳苹果,他明确指出:
《数字市场法》推行之后,苹果针对几乎每项条款都表达了不同意见,这与其声称的“愿意和委员会全力配合”的说法大相径庭。
苹果公司致使欧盟委员会为遵循《数字市场法案》而进行的积极磋商工作前功尽弃,就在双方连续两个月的良好合作之后,苹果突然要求全面取消所有相关条款,迫使我们必须放弃所有已达成共识的内容。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mjgaz.cn/fenxiang/278780.html
